《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是我国首部无人机管理行政法规,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此条例的出台框定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标准、使用规范、适飞空域、监管手段等,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应用、监管及无人机产业发展都影响深远。 此外,《条例》也针对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做出了特别规定。那么,《条例》的出台对于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安全与产业发展到底有哪些影响呢?农用无人机又该怎么飞? 明确农用无人机定义 法律规定——明确农用无人机的定义 《条例》第六十二条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具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专门用于植保、播种、投饵等农林牧渔作业,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据司法部、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无人驾驶航空器类型多,其性能、用途、运行风险等差异也较大,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在监管上需要适度体现差异化,不宜“一刀切”。因此,《条例》按照分类管理思路,根据重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性能指标,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5个类别,也对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做出了明确定义。 在2018年《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农用无人机还是使用“植保无人机”的概念,正式发布的《条例》将其改成了“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将“植保无人机”调整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因为随着技术的进步,无人机无人机在农田作业的类型逐步扩展,出现了辅助授粉、播种、施肥、投饵等多种作业形式。与植保无人机相比,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概念可以涵盖更多种类的从事农林牧渔作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也更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 推动农用无人机发展 法律规定——无需考取执照 《无人机条例》第十六条 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 但应当由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书。 为助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发展和落实应用,《条例》对应用范围广、安全风险相对较低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了相对宽松的管理。从事常规作业的农用无人机无需考取执照,只需要进行培训获取操作证书即可。目前极飞科技、大疆等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主要生产企业已经拥有较为完备的培训体系,《条例》的明文规定具备行业自律的落实基础。 法律规定——无需取得运营合格证 第十一条 使用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农林牧渔区域上方的适飞空域内从事农林牧渔作业飞行活动(以下称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无需取得运营合格证。 取得运营合格证后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以及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无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 一般来说,一家单位如果想从事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需要到民航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无人机《运营合格证》。但《条例》中对农用无人机放松了管理,操控农用无人机进行常规飞行且最大起飞重量低于300斤的就无需取得运营合格证。 对于此条规定,相关负责人表示是因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作业场景风险较低,且在此之前,已经有相关技术规范、指导性文件为行业自律奠定基础。因此,可以适当的简化使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申请流程,以此助力农业的发展。 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职责 法律规定——由各地农村农业局监管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操作证书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尽管操作农用无人机不再要求考取考核最为严格的CAAC无人机执照,但是仍旧强制要求进行培训并获得操作证书,无证驾驶农业无人机可罚款1000~10000元。 《条例》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的是协同综合监管,明确了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航、公安等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其中也特别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对于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职责。 由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管理职责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安全。 必须投责任保险 法律规定——必须强制要求投保责任保险 第十二条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当依法投保责任保险。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依法投保责任保险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所谓责任保险,一般是指无人机机损险、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伤害补偿险等。现在,还属于新兴险种,处于起步阶段。《条例》出台强制要求所有从事经营活动的无人机必须购买责任保险,否则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操作人需具备民事能力 法律规定——农业无人机操作人须具备民事能力 第十七条 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熟练掌握有关机型操作方法,了解风险警示信息和有关管理制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由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第五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8周岁以下小孩,以及精神病等认知存在障碍的成年人。可以玩(250克以下)微型无人机,但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8周岁以上,不足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玩(8斤以下)轻型无人机,但也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所以如果家里未成年人擅自飞行农业无人机,是要面临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没收无人驾驶航空器。 近年来,我国无人机行业飞速发展,应用场景也日益广泛,特别是农林植保方面的应用。国内植保无人机的发展起步较晚,但随着新农业和智慧农业的推进,植保无人机的市场规模近年来不断扩张。2022年中国植保无人机市场规模达131.22亿元,预计2023年将达150亿元。 《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助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用,也有助于新农业的发展。对于行业来说,也是助推行业持续发展的垫脚石。法律条规的正式出台意味着中国无人机产业野蛮生产的阶段结束了,在未来必将是更加繁荣发展的趋势,而由此带来的也是行业内专业人才的空缺。 |